北京師范大學環(huán)境工程博士(北京師范大學工程博士)
知點考博:北京師范大學2023年工程博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資源與環(huán)境工程專業(yè)領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專業(yè)目錄
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高層次應用型人才選拔機制,選拔工程實踐能力強、學術基礎良好、在推動產業(yè)發(fā)展和工程技術方面具有創(chuàng)新潛力的人才攻讀博士學位的進展。北京師范大學將于2023年招收工程博士學位研究生實行“申請-考核”制度。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申請條件
1、對學術研究有濃厚的興趣,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和科研能力。具有良好的英語水平,能夠熟練閱讀英文文獻,有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發(fā)表英文論文的潛力。
2、報考者須滿足《北京師范大學2023年工程博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的基本要求。
2.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及流程請見《北京師范大學2023年工程博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3、提交材料
考生須于2022年12月3日前(以郵寄日期為準)按要求向相關招生院(系)研究生工作處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報名表(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打印前請按要求上傳電子照片,打印后須親自在每頁上簽字確認);
(2)兩封與所申請學科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信(請從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請專家填寫并簽字);
(三)近五年承擔或者參與的重大、重點科技項目和其他科研課題的證明材料;獲得科研獎勵的證明文件;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專利、發(fā)表的學術論文和專著等,最多3篇)證明材料(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交電子版);
(4)個人陳述(從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后填寫,同時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交電子版);
(五)已獲得碩士學位者,需提供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在國外獲得碩士學位需提供教育部出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畢業(yè)證書復印件(專業(yè)學位畢業(yè)生及申請同等學歷博士學位者無需提供單一證書)、碩士學位論文、碩士課程成績單原件(由所在院校研究生培養(yǎng)部門提供)碩士學位證書并加蓋公章,或由考生檔案管理部門復印并加蓋公章);
(6)用人單位推薦信原件及相關行業(yè)多年工作經驗證明?,F(xiàn)用人單位出具并加蓋本單位人事部門或單位公章;
(七)外語水平考試成績證明復印件,無法提供的不提供;
(八)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九)攻讀工學博士學位研究計劃。具體內容包括學術背景和成果、提出的研究問題、研究目的和意義、研究現(xiàn)狀、研究設計、研究理論和方法、參考文獻、創(chuàng)新點等,5000字以內;
(十)其他能夠證明申請人科研經歷、培養(yǎng)潛力或者學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注:書面材料一經提交,恕不退換。
4.初選
招生學院(系)研究生工作辦公室根據考生提交的材料對申請資格進行初審。申請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進入初選流程。
由招生院(系)不少于5名博士生導師(聘用不少于2名具有豐富工程實踐經驗的技術專家)和不少于3名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的初審委員會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查。
審查重點考察考生的學術背景、工程實踐能力、學術成果、學術潛力、學術道德、創(chuàng)新意識和創(chuàng)新能力。初試滿分為100分。初試成績僅用于確定復試名單,最終錄取根據復試成績排名確定。
初審專家根據申請材料獨立評分,綜合評價學生的學習成績、參加各類工程實踐、碩士論文、發(fā)表的學術文章、國家發(fā)明專利及獲獎情況等??忌罱K初審成績?yōu)樗谐鯇弻<业乃阈g平均值。初試成績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才有資格進入復試名單。
招生院(系)根據初試結果,對專業(yè)進行總體排序,按照一定比例的優(yōu)秀者確定復試名單。復試名單將在相關招生院(系)網站上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
5.復試
復審將于2023年4月上旬進行,具體時間在復審公告名單中通知。
各招生院(系)成立由不少于5名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復試專家組(聘用不少于2名具有豐富工程實踐經驗的技術專家),對考生入學綜合能力進行全面評估復試。考核內容包括:基礎專業(yè)知識筆試、科研素質面試(包括工程實踐能力、科研潛力、學術水平、創(chuàng)新能力和創(chuàng)新意識)、外語考核等。
復試滿分為200分,其中面試成績占60%,筆試成績占40%。筆試時間3小時,主要考察學生對資源與環(huán)境問題提出解決方案的能力。面試時,各復試考核組成員根據考核項目要求和考生表現(xiàn)給出評分。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yōu)槊课粡驮噷<页蓡T的分數相加后的平均分。復試成績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復試后7個工作日內,考生成績將在相關招生院(系)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6.入場
考生最終的總成績?yōu)閺驮嚦煽儭O嚓P招生院(系)招生工作組根據考生復試成績和專業(yè)總體情況,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組批準后,學校統(tǒng)一公告。
7.其他
公示期間,考生如對各考核環(huán)節(jié)有疑問,可向相關招生院(系)提出書面投訴,由相關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組織調查處理。如有錯誤,將予以更正,并告知審核結果。考生對相關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處理結果仍有異議的,可進一步向學校招生工作組申訴。
如遇疫情變化等緊急情況,審核方式將酌情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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